各相关学院:
为进一步推进教育国际交流,学习香港医学院校先进的教学理念及科研方法,帮助我校青年教师拓宽视野,提高教学、科研能力,根据《皖南医学院教职工教育培养管理办法(修订)》(校政[2014]80号),结合我校师资队伍建设需要,拟选派20名青年教师于2017年11月赴香港交流学习。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交流时间
2017年11月,7天。
二、交流内容
在香港大学聆听讲座,学习教研方法;与香港大学医学院专家面对面座谈交流,赴香港知名医院及医疗机构实地观摩考察。
三、选拔条件
见附件1。
四、名额分配
见附件2。
五、选派程序
请各相关学院于2017年10月17日前将《皖南医学院2017年青年教师赴港交流名单汇总表》(附件3)和《皖南医学院青年教师赴港交流申请表》(附件4)的纸质版和电子版统一报送至外事处办公室(联系人:黄侃、蒯文婷,电话:3932053,QQ:164339751)。
学校审核通过后,由外事处统一指导教师办理《因公往来港澳通行证》等出境手续。
六、相关规定
(一)请各相关学院高度重视此次青年教师赴港交流项目,严格按照文件规定及选拔条件,做好选拔工作。
(二)出境人员应自觉遵守香港当地的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在港期间,要认真参与各项交流活动,保持与所在学院联系,不得擅自离队,注意人身及财产安全。
(三)教师返校后提交书面总结,同时在学院内部开展座谈交流,并将交流情况报外事处备案。
(四)派出学院应大力支持教师赴港交流,安排好派出教师承担的各项工作。
附件:
1.青年教师选拔条件
2.青年教师赴港交流项目名额分配一览表
3.皖南医学院2017年青年教师赴港交流名单汇总表
4.皖南医学院青年教师赴港交流申请表
附件1-4.zip
外事处 人事处
2017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