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教师教学科研水平,增进两岸高校教师的交流和合作,根据我校与台湾元培科技大学和台湾嘉南药理科技大学交流协议,拟从我校推荐教师赴台湾进行交流学习,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交流院校
台湾元培科技大学、台湾嘉南药理科技大学
二、交流教师名额
1、护理学系教师1名
2、药学系药学专业教师1名
三、交流时间及待遇
1、交流时间:
台湾元培科技大学2013年2月至2013年7月;
台湾嘉南药理科技大学2013年2月至2013年4月。
2、派出教师在批准赴台期间有关待遇按照《皖南医学院出国(境)交流学习管理暂行规定》(校政[2010] 65号)和《皖南医学院教职工教育培养管理办法(修订)》(校政[2010] 63号)有关规定办理。
四、选拔人员基本条件
1、教学科研一线人员,原则上实际到校工作2年及以上;
2、热爱祖国,政治素质较高,品行优良,爱岗敬业,身心健康;
3、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和良好的英语水平,能够适应台湾的学习生活环境;
4、富有责任感,能够协助台湾高校管理我校赴台学生。
五、其他事项
1、拟申请者请于2012年10月31日前将申请表(见附件)及相
关证明材料报外事办公室、人事处审核后统一上报学校审批,逾期不予受理。联系电话:3932658;
2、经台方大学审核同意后,申请者准备赴台所需材料,由校外事办公室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3、由人事处代表学校与派出教师签订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及相关责任。
附件:皖南医学院教师赴台湾学习申请表
外事办公室
2012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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