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7年《关于选派第一期青年教师赴香港交流培训的通知》要求,经个人申请、学院推荐、资格审查,现确定以下21名教师于2017年11月19日—11月25日赴香港交流培训,在境外停留7天。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17年10月18日—2017年10月24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学校纪委办公室、外事处联系。
监督电话:
0553-3932826(纪委办公室);
0553-3932053(外事处办公室)。
赴港教师名单(按姓氏笔划排列,排名不分先后):
丁书姝、王远芳、王李卓、王 欣、王 玲、邓 超、朱二刚
朱 涛、许增祥、李丽华、李 敏、杨建课、国 实、周玉燕
秦国正、徐 祥、郭玉琼、黄 侃、黄 锐、黄道斌、康 勇
外事处
2017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