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学生参加2023年暑期国(境)外 交流项目的通知
发布人:赵梅 发布时间:2023-05-05 浏览次数:10

各二级学院:

为拓宽学生国际视野,满足学生出国(境)交流学习需求,经研究,我校将于2023年暑期组织学生赴国(境)外参加线下交流项目,具体通知如下:

一、交流项目

1.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医学交流项目

2.马来西亚拉曼大学医学及文化交流项目

3.香港大学医疗进修项目

4.香港浸会大学医疗零距离交流项目

5.澳门科技大学医学交流项目

6.药学专业学生赴新加坡国立大学交流项目

7.口腔专业学生赴香港大学访学交流项目

具体项目时间、内容及费用见附件1。

二、报名对象

药学专业学生赴新加坡国立大学交流项目报名对象为在校全日制药学相关专业本科生及研究生;

口腔专业学生赴香港大学访学交流项目报名对象为在校全日制口腔医学专业本科生及研究生。

其他项目报名对象为在校全日制本科生及研究生。

三、报名条件

1.思想道德品质优良,品行端正,无违规违纪处分记录,身心健康;

2.大学英语四级考试(CET-4)425分及以上,英文授课项目要求有较强的英语听、说、读、写能力;

3.能认真履行项目的各项要求,完成项目学习任务,达到预期目标。

四、项目资助

学校将为品学兼优的学生提供全额资助或部分资助。申请资助者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全额资助

1.获得2021-2022学年度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

2.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困难者优先考虑。

3.全额资助金额含项目费用和往返机票费用,不含餐饮费、证件办理费等费用。

(二)部分资助

1.一年级本科生、研究生: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成绩需在年级或专业排名前20%;

2.二年级及以上本科生:获得2021-2022学年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或学业优秀奖学金;

3.二年级及以上研究生:获得2021-2022学年度国家奖学金或二等及以上学业奖学金。

4.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困难者优先考虑。

5.部分资助金额根据项目所在国家(地区)及项目时长不同而有所差别,具体资助金额见附件1。

(三)未满足申请资助条件的学生,可申请自费参加相关项目。

五、报名程序及评审

请各二级学院积极宣传动员,组织学生报名,做好资格初审工作,于5月10日前将《皖南医学院学生国(境)外交流项目申请表》(附件2)及《2023年暑假国(境)外交流项目学生信息汇总表》(附件3)纸质版材料报送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wsc@wnmc.edu.cn。

学校资格审查小组(由国合处、教务处、学生处、财务处、研究生学院等部门人员组成)对申请者进行评审,国合处将评审结果提交院长办公会议审定并公示,确定拟资助学生名单。

六、其他

1.受天气等客观因素影响某项目无法正常开展,学生可选择退出或参加其他项目。

2.学校将与学生及家长共同签订安全承诺书,出行前统一组织行前教育。

3.获得资助资格的学生需提前缴纳项目费用。项目结束两周内,学生须提交结业证书复印件、个人总结报告(不少于800字)等材料,并在本学院内交流收获和成果。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审核后,确定最终符合要求的学生名单和资助金额,一次性支付到学生个人银行账户。

4.具体交流项目介绍见附件4,相关问题可咨询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联系人:蒯文婷、黄侃;联系电话:0553-3932053。

附件:

1.皖南医学院2023年暑假学生国(境)外交流项目一览表.xls

2.皖南医学院学生国(境)外交流项目申请表.xls

3.2023年暑假国(境)外交流项目学生信息汇总表.xls

4.交流项目介绍.rar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23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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