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派第二期青年教师赴香港交流培训的通知
发布人:赵梅 发布时间:2018-04-08 浏览次数:115

各相关学院:

    为进一步推进国际交流,学习香港医学院校先进的教学、科研和管理的理念及方法,帮助我校青年教师拓宽视野,提高教学、科研能力,根据《皖南医学院教职工教育培养管理办法(修订)》(校政〔2014〕80号),结合我校师资队伍建设需要,拟选派27名青年教师于2018年5月赴香港交流学习。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交流时间

    2018年5月,共7天(具体日期以外事处通知为准)。

    二、交流内容

    在香港大学聆听讲座,学习教研方法;与香港大学医学院专家面对面座谈交流,赴香港知名医院及医疗机构实地观摩考察。

    三、选拔条件

    1.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遵守高校教师师德规范,师德考核合格的校本部教师;2.积极参加各级各类教学和科研项目,是本学院教学科研的骨干力量;3.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和中级职称;4.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

    四、名额分配

    见附件1。

    五、选派程序

    请各相关学院于2018年4月12日前将《皖南医学院2018年青年教师赴港交流名单汇总表》(附件2)和《皖南医学院青年教师赴港交流申请表》(附件3)的纸质版和电子版统一报送至外事处办公室(联系人:黄侃、蒯文婷,电话:3932053,电子邮箱:wsc@wnmc.edu.cn)。

    学校审核通过后,由外事处统一指导教师办理《因公往来港澳通行证》等出境手续。

    六、相关规定

    (一)请各相关学院高度重视此次青年教师赴港交流项目,严格按照文件规定及选拔条件,做好选拔工作。

    (二)出境人员应自觉遵守香港当地的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在港期间,要认真参与各项交流活动,保持与所在学院联系,不得擅自离队,注意人身及财产安全。

    (三)教师返校后提交书面总结,同时在学校及学院内部开展讲座及座谈交流,并将交流情况报外事处备案。

    (四)派出学院应大力支持教师赴港交流,安排好派出教师承担的各项工作。


    附件1.xls;附件2.xls;附件3.doc



                                  外事处

2018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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